单位申请工伤时间超过一个月,相关工伤待遇谁来承担

  单位超过一个月的法定工伤认定申请期限未申报的,工伤职工依旧具备申请工伤认定、主张工伤待遇的合法权利,不会因此丧失维权资格。

  A、按照《工伤保险条例》规定,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法定期限就是事故伤害发生后30日内,也就是常规的一个月。超过这个期限单位未主动申报的,工伤职工本人、其近亲属或者单位工会,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,自行向参保地的社保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。

  B、单位超期申报并不会影响最终工伤认定结果,只要职工受伤的情况确实符合工伤认定标准,社保部门依旧会依法出具认定工伤的结论,职工的工伤待遇资格不会因为单位的逾期行为被剥夺。

  C、关于工伤待遇的承担主体,超过单位申报期限后、职工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前,这一阶段产生的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费用,全部由逾期申报的用人单位承担,工伤保险基金不予赔付;提交认定申请之后新产生的合规费用,依旧可以正常走工伤保险基金报销。

  发生工伤后如果单位迟迟不申报,不要一直被动等待,要记准1年的个人申请期限,及时主动提交申请,才能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