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农村绝大多数矛盾纠纷,都是利益分配、历史遗留和日常琐事三类因素催生的,没有太多不可调和的根本性矛盾。
A. 农村矛盾纠纷具体可按原因分为三类:第一类是土地资源权属的历史遗留问题,早年很多农村宅基地划界、土地承包流转、林地分界没有留下清晰的确权文书,历经多年传承变更后,很容易产生权属争议;第二类是集体权益分配原因,征地拆迁补偿、集体收益分红、惠农资格认定等环节如果信息不透明,很容易引发村民不满;第三类是日常生活摩擦原因,建房挡光排水、家畜糟蹋作物、通行道路占用等琐事积累多了,也会爆发矛盾。
B. 针对不同原因的农村矛盾纠纷,调处思路要区别调整,对于历史遗留的权属纠纷,找齐旧凭证、对接国土部门调取最新确权信息,先把是非对错理清楚,再组织双方协商分界。
C. 对于集体利益分配类纠纷,核心是消除信息差,要把分配方案、资格认定标准全部公开公示,接受所有村民监督,消除不必要的猜疑;对于邻里琐事类矛盾,可以邀请当地公认的乡贤族老居中调解,用村规民约和人情世故说和,调解成功率更高。
调处农村矛盾,找准根源是第一步,摸清楚引发矛盾的核心原因再针对性处理,能有效避免矛盾反复升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