债权债务终止的情形有哪些?终止后还需要履行义务吗

  我国《民法典》明确规定了债权债务终止的法定情形,一共六种,符合任意一种都会产生债权债务消灭的法律效力。

  A:债权债务终止的具体法定情形包括:一是债务已经全部履行完毕,债权人的债权得到完全实现;二是双方互负债务,符合条件的债务相互抵销;三是债权人不接受履行或找不到债权人,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;四是债权人免除债务人全部或部分债务;五是债权债务同归一人;六是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。

  B:债权债务终止后,当事人仍然需要履行相应的附随义务,要遵循诚信原则,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、协助、保密、旧物回收等义务,比如债权债务结清后要配合返还抵押财产、销毁涉及对方商业秘密的相关文件等,不能因主债务消灭就拒绝履行此类义务。

  如果当事人之间就债权债务是否终止存在争议,可以结合相关证据协商处理,协商不成也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明确权利义务关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