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月5日,四川成都。女子吃手剥笋时发现内藏竹虫引发热议,女子表示:吃到了很恶心就吐了,厂家的意思是他外包装袋已经标注过了,这个可能会有虫,但是我不认为是这样子的。对此厂家负责人回应:我们是有提示的,这是野生的不是人工的,出现这样的情况可以找商家去调换,不会不管的。
在一般情况下,如果厂家在产品包装上注明了“可退还”或类似的字样,那么消费者在退货时就会有更多的选择和保障,因为厂家可能会提供更灵活的退货政策。这并不意味着厂家就可以完全避免侵权责任。
即使产品包装上注明了“可退还”,也不能排除厂家在产品质量上存在问题的可能性。所以,女子在购买商品后,仔细检查商品的质量和包装,是维护自身权益的明智之举。
即便是商家注明了情况,可是女子仍然是可以向厂家索赔的。
《产品质量法》第四十三条规定,如果生产者生产的产品存在缺陷,造成人身、财产损害的,受害人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,也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。销售者赔偿后,有权向生产者追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