债务归于消灭的原因有哪些?债务消灭后债权人还能主张债权吗

  债务归于消灭本质是因法定或约定事由发生,原债权债务关系的目的已经实现或无需继续履行,原有权利义务关系终止,债务因此消灭。

  A:具体来看,常见的债务归于消灭的原因主要有五类:一是清偿,也就是债务人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完成了全部履行义务,债权人的债权顺利实现,这是实务中最常见的债务消灭原因;二是抵销,即债权债务双方互负同种类的到期债务,任意一方可将自身债务与对方债务相互抵销,抵销完成后对应债务直接消灭;三是提存,因债权人原因导致债务人无法完成履行,比如债权人无理由拒收、债权人下落不明等,债务人将标的物交给合法提存机构后,债务即宣告消灭;四是免除,债权人自愿放弃债权,免除债务人的履行义务,作出免除表示后对应债务消灭;五是混同,也就是债权和债务最终归属于同一主体,比如两家企业合并后原有的互负债权债务就会消灭。

  B:关于债务消灭后债权人能否再主张债权这个问题,答案是原则上不能。债务消灭后原有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经终止,债权人不再享有要求债务人履行的权利,如果债权人反复主张原债务,债务人可以出示债务已经消灭的证据,比如还款凭证、结清证明、抵销协议等,拒绝债权人的不合理要求。

  C:需要注意实践中的常见误区:不少人认为只有还清欠款才算债务消灭,实际上除了清偿之外,抵销、提存、免除、混同都是法定的债务消灭事由,只要符合条件就能产生债务终止的效力;另外要注意,超过诉讼时效的债务只是债务人取得了抗辩权,并不会直接导致债务消灭,这点不要混淆。

  债务消灭的认定需要结合具体情形判断,日常交易中要注意留存债务结清的相关证据,避免不必要的纠纷。